通 告
金义中央大道(235国道义乌上佛路至金东楼店段)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1时开始通车试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金义中央大道按城际快速路管理,全线禁止行人(除执行公路养护、应急抢险任务等人员外)、非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三轮车以及重型自卸货车(包括其他运渣土、砂石、水泥的大型货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重型罐式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驶入。
二、试运营期前3个月作为过渡期,全线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3个月后再按设计速度进行限速(详见沿线交通标志),请注意控制车速。重中型货车请按交通标志规定靠右侧车道行驶。
三、全线视频监控覆盖,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严禁机动车超速、超限超载、逆向行驶、随意掉头、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严禁行人攀爬翻越路侧护栏进入主线或翻越中央分隔带护栏横穿公路。
四、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严禁在公路范围内设置障碍、污染路面、丢弃垃圾、堆放物品和其他影响公路安全及畅通的行为。
特此通告。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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