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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改组成立,下辖金华市婺城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婺城区城投集团)、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健康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婺城区医疗健康服务公司)、金华市长湖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简称长湖湾公司)、金华市婺城区盛泽交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4家全资子公司。婺城区城投集团2019年6月成立,经过4年多发展,业务涵盖项目建设、资产经营、物业服务、建材生产与贸易、文旅发展、地产开发、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新能源城市管理服务等多个领域,在聚焦城乡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片区综合开发、应急工程处理,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的同时,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婺城区医疗健康服务公司2023年8月成立,承担我区各医院投资建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资金筹集、资产经营管理、设备药品采购、信息服务、后勤保卫等费非医疗技术工作,肩负实现我区医疗卫生工作“投资、建设、保健、医疗”一体化的重要职责;长湖湾公司2022年11月24日成立,旨在满足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及推进AA+评级相关工作,经营范围包括: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等。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相应岗位要求,详见《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的,其专业和职称不限,需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20日(以接收邮箱显示的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部分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再行公告。
邮箱地址:wcctjt4@163.com
联系电话:0579-82214797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地址:婺城区漪溪路168号城投集团办公楼
本次报名仅接收网络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以最后报名的岗位为准。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电子版2寸照片1张。
报名表和材料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例如张某+金华市婺城区城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表格请使用word版)。请务必按此格式填写。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计组成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2.考试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合格分数为60分(含),未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人数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若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若确定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3.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前述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折算合计的综合成绩并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若出现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若无合适人选将核减该岗位。
(五)体检
根据前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比折算合计的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进行考察再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或公示期满后放弃录用资格的,经研究决定可补录。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人事关系转入公司,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薪酬按婺城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
1: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招聘报名表.doc
原标题:金华市婺城区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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